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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判例解析 | 影响毕业工签获批的几种常见因素

BROVISA BROVISA移民顾问团队
2024-11-12

加拿大毕业后工签(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GWP)是一种开放的工作签证,留学生在加拿大读书毕业之后根据留学时间可以拿到1-3年不等的毕业工签。该签证允许留学生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算是是加拿大给予留学生的最大福利之一,也是国际毕业生走向加拿大移民路的黄金通行证。


在加拿大学习8个月以上但不满2年的,PGWP所给的时间一般和学习的项目时间相同,但2年(或以上)的项目毕业后可以获得3年工签。就读两个1年的项目可以拿到3年的工签,两个项目可以互不相关,但第二个学历必须在第一个课程结束后2年内完成。


按照移民局2022年1月份调整后的手册规定,一名毕业工签合规的申请人申请条件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加拿大以全日制学生身份(full time student) 持续学习至少8个月

2.毕业于加拿大的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
3.申请人需连续保持full-time student status(特殊情况除外)
4.持有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已完成所有学分,满足毕业要求
5.申请时180天内需要持有有效学签、或曾持有学签、或赦免需要学签


按照判例法 (Brown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8 FC 452,Nookala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6 FC 1019)规定,移民局拥有在签证官手册中制定项目申请标准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签证官并无自主性修改或者赦免手册规定的申请标准的权力。

而另一则判例法( Munyanyi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21 FC 802)也规定了:签证官虽然并无权力修改或者赦免申请标准,但是签证官在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习许可条件时,应做出最佳判断并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这些考量因素包括了“申请人因何原因无法保持全职学习状态”等。

[w]hile the jurisprudence is of the effect that nothing in the PGWP-PDI confers any discretion on immigration officers to modify or waive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the Manual does state that ‘Officers should exercise their best judgment and take into account all relevant factors when assessing a student’s compliance with their study permit conditions. 


这也提醒各位同学要留意申请条件做个好学生从而确保申请资格。一旦有特殊情况发生也需及时收集有效证明方便签证官审理,并同时及时咨询靠谱的移民顾问和律师。


下面小编列举几个常见的毕业工签CASE LAW,帮助各位同学在未来申请时避坑。


未能保持全职学习状态:
case law 1/2

A同学拿到学签后入学加拿大Ryerson University。在就读了几个学期后,因为家庭成员生病导致焦虑症,从而影响了期中成绩。A同学决定暂时放弃两个课程。2020年毕业后,A同学立马递交了毕业工签申请。但是不幸被拒。第二次继续申请,还是被拒。原因是因为签证官认为A同学并不满足FULL TIME STUDENTS STATUS的规定:

A同学递交司法审查,法官认为签证官审理不合理。因为A同学学校已经出具了书面证明佐证A同学在放弃两个课程期间仍为full time study状态。签证官并未合理的考量该因素。而且PDI并未明确FULL TIME STUDIES和FULL TIME ENROLLMENT有区别。司法审查通过。

未能保持全职学习状态&暂停学业超150天:
case law 2/2

B同学拿到学签后入学加拿大MacEwan University。在毕业后,B同学立马递交了毕业工签申请。但是不幸被拒。继续申请reconsideration,还是被拒。原因是因为签证官认为A同学并没有保持每个学期全职学习状态等从而不符合申请条件

B同学提交司法审查,解释到因为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原因,导致被迫中途旷学150多天。但因为B同学并未提供相关支持材料予以佐证,司法审查未通过。

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
case law 1/1

C同学拿到学签后入学加拿大George Brown College。在毕业后,C同学立马递交了毕业工签申请。但是不幸被拒。继续连续两次申请,还是被拒。原因是因为签证官认为C同学后续两次申请时限已经超过180天:

C同学提交司法审查,但因为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时均已经超过180天期限,法院判定签证官拒签决定并无程序不合规和不合理的因素,司法审查失败。

Leave未获学校批准:
case law 1/1

D同学拿到学签后入学加拿大 Collège de comptabilité et de secrétariat du Québec [CCSQ]。在毕业后通过flagploing在边境申请工签。边境官在跟学校核实发现D同学有三个月左右未能保持全职学习状态且未经学校批准,工签当场被拒

D同学提交司法审查,法院判定边境官拒签决定并无不合理的因素,但是在决定时引入了第三方外来证据且申请人不知晓,程序不合理。司法审查幸运的得以通过。


申请时境内身份不合规:
case law 1/1

E同学2018年学签获批后于1月份入学加拿大St Lawrence College学习Health Care Administration课程。完成后于9月份继续就读同学校的Supply Chain Management课程。期间学签延期至19年11月。19年6月课程结束顺利毕业。

但是在递交毕业工签申请时错误的只将Health Care Administration课程的证书提供了两份,而遗漏了 Supply Chain Management课程的。

2020年1月收到签证官来信,认定E同学递交签证申请已经超过180天限制(Health Care Administration课程2018年8月完成),PGWP拒签。

2020年5月,E同学二次申请毕业工签,同时递交了身份恢复申请 Restoration application。再次被拒,原因是签证官认为申请时已经没有境内学签身份。

司法审查提交后,法官认定签证官虽然拒签结果合理,但是引述PDI条款不合理,因为操作手册PDI只规定了申请时180天内需要有。司法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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